用布将女性的双脚紧紧缠裹的习俗叫什么?
缠足,又称裹脚、缠小脚、裹小脚、缚跤(闽南)、扎脚(广东),是中国古代汉族人女性的一种陋习。是用布将女性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缠足开始的时间有夏禹、商代、春秋战国、隋、五代、宋等多种说法。学者高洪兴专业著作《缠足史》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清时期缠足进入鼎盛期。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赞美女性脚美的名词。而四寸之内被称为“银莲”,大于四寸者则称为“铁莲”,可见崇尚小脚的程度。缠足对妇女们最直接的影响是使她们的小脚脚趾畸形。在西部,妇女们的脚都裹得像蹄子一样小;北方的劳动妇女因为脚下站不稳,只能跪在厚厚的黑土地上劳作。
清末民初时期,社会普遍认为缠足是陋习。清廷和民国政府亦主张废除此习俗,但缠足直到民国30年后才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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