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对贝都因人至为重要,故贝度因人又喜欢自称驼民。“没有骆驼,就不能设想沙漠可以居住的地方。游牧人的营养、运输、贸易无一不依靠骆驼。新娘的彩礼、凶手的赎罪金、赌博者的赌注、酋长的财富都是以骆驼为计算单位。驼乳可解渴,驼肉可以充饥,驼皮可以做衣服,驼毛可以做帐篷,驼粪可以做燃料,驼尿可以当生发油。”坚忍不拔、吃苦耐劳、热情好客、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是贝都因人的个性特征。为享受最大限度的自由,他们宁愿过艰苦的游牧生活,也不肯过定居的城市生活。他们不承认部落传统以外的任何法律,除了本部落的酋长外,不服从任何政权,不承认任何政治制度,没有纪律秩序和权威的概念,也没有定居社会所具有的政治组织。他们遵循前人的习惯,受部落惯例的节制只要公意认可的事情就是合法的。他们所处的社会被称为“没有政府的社会”有血缘关系的氏族是其社会基础。凭着血缘关系,他们把家庭结合成氏族;把氏族结合成部落。为了加强势力的需要,又把部落联合起来成为部落联盟。在贝都因社会里,女子负责砍柴、打水、挤奶等家庭劳动,地位低下活埋女婴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婚姻方面,唯重血缘关系,近亲繁殖,相沿成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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