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犯罪的现状

8.只是在过去的20年里,各国政府才对预防犯罪给予严肃注意,预防犯罪才成为专门学术研究的主题。即使如此,这方面仍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即:

(a) 许多国家设立了国家预防犯罪委员会和机构(由政府直接或间接支助),包括西欧大多数国家、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美国;

(b) 在发达国家,政府支助执行了许多社区预防犯罪方案。有时采用示范项目形式,如联合王国的城市安全倡议,有时采用可普遍执行的方案形式,如美国的邻里监视方案和法国的博纳迈松社区发展办法;

(c)这些预防犯罪方案对人民的日常生活的许多方面产生了直接的、引人注目的效果。实例包括对公共住房采用“防御空间”建筑形式(这促成拆除高层公共住房)并在城镇中心普遍采用闭路电视监视;

(d)犯罪学家极大地扩展了有关预防犯罪的著作和研究,结果我们对这一主题的了解比20年前丰富得多。在协助设计、执行和评价预防犯罪方案方面现已提出许多新概念;

(e)现已公布了大量评价结果,特别是情势预防评价。其中许多评价显示犯罪明显减少,有时是骤减;

(f)在一小型的国际财团的支助下,在蒙特利尔建立了一家非营利的非政府组织,即国际预防犯罪中心。该中心下设一家最佳做法局,确定、编辑和散发有关成功预防犯罪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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