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文化视缠足为美貌的象征?
缠足,又称裹脚、缠小脚、裹小脚、缚脚(闽南)、扎脚(广东),古代汉族女性的一种习俗。具体始于何时何处不可考,仅知北宋已有缠足。此风俗至民国初年逐渐消失。
惟认为宋朝人以女子小脚为美,北宋元丰后是开始流行的时期。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要求足形弓弯,如江苏泰州明代刘湘夫妇合葬墓出土的花缎凤首尖足鞋、南昌明代宁靖王朱奠培夫人吴氏墓出土的缎面弓鞋皆长20-23厘米左右,头向上翘,穿上后显得足形弓弯。清代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还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要小至三寸。清末民初,社会普遍认为缠足是陋习。清政府和民国政府亦主张废除此习俗,但缠足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彻底消失。二十一世纪初期,在华人社会仍能看到一些上年纪的缠足老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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