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和平奖(Nobel Peace Prize)是五个诺贝尔奖中的一个。根据诺贝尔的遗嘱,和平奖应该奖给“为促进民族团结友好、取消或裁减常备军队以及为和平会议的组织和宣传尽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贡献的人”。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于每年的10月份宣布。在此之前,挪威诺贝尔委员会成员将会以多数票来选择诺贝尔奖得主,人选一经决定,不得修改。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的名字将会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2013年10月11日,2013年诺贝尔和平奖宣布授予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截至2013年,已有100人和23个机构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

诺贝尔和平奖是诺贝尔所有奖项中争议最多的一个。因为本身带有很强的政治色彩,同时技术上也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陷,其选择的条件往往受限于和平奖的评奖委员会的立场。从诺贝尔设立和平奖的初衷来看,最容易获得和平奖的应该是属于拥有政治家或社会活动家身份的人,判断他们贡献的依据往往是根据他们在国际重大事件里的表现。然而政治事件的多变性和复杂性,往往使结果的判断出现失误的情况。其中最著名的例子为1973年的和平奖被授予美国的亨利·基辛格(Henry Kissinger)和越南的黎德寿(Le Duc Tho),以表彰他们在代表美越双方进行和谈以结束越南战争方面所做的工作。其实这两个人自身的努力是非常有限的,同时越南的和平也没有维持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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