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扎特的交响曲在创作上遵循当时最规范的曲式,第一乐章通常采用古典主义时期最盛行的奏鸣曲式,即呈示部、发展部和再现部的结构,慢板乐章和小步舞曲乐章也习惯采用三部曲式,偶尔在终曲乐章中采用回旋曲式,否则便还是奏鸣曲形式。莫扎特早期的交响曲创作中有部分三乐章作品,中晚期则大多采用四乐章结构,偶尔也有例外(如第38号“布拉格”)。篇幅上,早期作品通常较为短小,而中晚期作品相对庞大。这里顺便说一个欣赏莫扎特交响曲的小常识,听众很可能会遇到这样疑问,同一部莫扎特交响曲的同一个乐章(在晚期作品中尤其常见),为何A录音上篇幅很大,而B录音上篇幅却相对较小?其实这是因为B录音的指挥和乐团没有演奏乐章中的重复段落。如果严格遵循曲目总谱的要求,这些重复段落通常是不可缺少的,但不少录音为了缩减曲目的长度,将更多曲子收录进唱片,便会考虑舍去乐章中的重复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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