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国对一个州的强制性占领是什么?
併吞(annexation)在政治上是指一國將另一國的部分或全部領土完全置入自己主權統治下的狀況。與主權未完全移交的佔領、保護國及租界不同。通常情況下,併吞都是一方強制脅迫另一方達成的,有時甚至是以武力方式達到併吞的目的。
侵吞。汉贾谊《过秦论》:“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唐李山甫《乱后途中》诗:“诸侯贪割据,群盗恣并吞。”宋岳飞《御书屯田三事跋》:“祜(羊祜)辅晋武,慨然有并吞之心。”2.容纳合并。晋郭璞《江赋》:“揔括汉泗,兼包淮湘,并吞沅澧,汲引沮漳。”把别国的领土或别人的产业等强行纳入自己的范围内。明无名氏《临潼斗宝》第一折:“某有心并吞十七国诸侯,争奈无有妙计。”清无名氏《义火可握国记》:“其后虽并吞四邻,不复染指于该国。”柯超《辛壬琐记》:“贼既败窜,散处绍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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