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用打字机写的小说是什么?
打字机(Typewriter)是用以代替手工书写、誊抄、复写和刻制蜡板的机器。打字机是用于书写的一种机械的,电机的,或电子的设备。使用时,通过敲击键盘上的某一个按键,该按键对应的字符的字模会打击到色带上,从而在纸或其他媒介上打出该字符。每次字符的敲打,打字机都会移动纸的位置,以备打印下一个字。
第一台实用即真正的打字机的发明人是一位美国人,他叫克里斯托夫·拉森·肖尔斯。19世纪60年代,肖尔斯和卡洛斯·格利登正试制一台能自动给书编页码的机器。忽然,格利登向肖尔斯讨教,为什么机器不同时也在书本上印字。肖尔斯奋起应战,制作了一架木制的打字机模型。1874年打字机正式进入市场。一家武器制造商——雷明顿公司(Remington)明察到了打字机的潜在用途,买下了它的生产权。1873年他们开始投产,3年时间就销售了数千台打字机。办事员开始被秘书所取代,商务函件也彻底改变了其外观。
马克·吐温在1904年的自传中写道,他的第一部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就是用打字机写的——这也是第一部用打字机写的小说。1874年,吐温以125美元的价格购买了他的第一台打字机。1875年,他给雷明顿公司写了一封信,说他不再使用打字机了;它腐蚀了他的道德,因为它使他想咒骂。他曾两次把这台“地狱机器”送人。但是每次它都会回到他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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